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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包括哪些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10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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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包括哪些?本文详细解读了律师代理的权限范围,特别授权的要求,以及代理行为的限制。如果你想了解律师代理的具体内容和注意事项,本文将是你的绝佳参考。

  一、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包括哪些

  1.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主要是委托协议中约定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源于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理人的委托,因此委托诉讼代理人只能在被代理人授权的范围内实施诉讼行为。

  2.这些权限包括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等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

  3.还包括申请回避等纯粹的诉讼权利或与实体权利关系不密切的诉讼权利。

  二、代理权限的特别授权

  1.对于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如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等,需要被代理人特别授权。

  2.特别授权是指被代理人对涉及自己的实体权利的处分事项,专门、明确地授予诉讼代理人特定权限。

  3.在诉讼代理实务中,授权委托书应明确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

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包括哪些

  三、代理行为与限制说明

  1.当事人在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写明代理人在执行程序中的代理权及具体的代理事项,否则代理人的代理权仅限于第一审或第二审程序,在执行程序中没有代理权。

  2.委托诉讼代理人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后,未经被代理人同意,不能再委托诉讼代理人,即不能转委托。

  3.被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进行诉讼后,并没有剥夺被代理人的诉讼行为能力,被代理人仍然可以直接实施诉讼行为。

  4.但关于法律问题的陈述,则应以委托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为准。在民事案件中,一般情况下,当事人委托诉讼代理人代为出庭诉讼的,本人可以不出庭。

  但离婚案件除外,因为离婚案件的核心问题是确认双方是否已经具备解除婚姻关系的条件,因此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出庭。

  以上是对律师全权代理的权限、代理权限的特别授权以及代理行为与限制的详细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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