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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答辩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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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5 1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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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将详细介绍如何撰写仲裁答辩状,包括其格式要求、结构要点及注意事项。同时,还会探讨哪些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通过本文的阅读,你将能够更好地了解仲裁答辩状的写作技巧。

  一、仲裁答辩状怎么写

  仲裁答辩状的书写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要求。

  1.在首部部分,需要明确标明“仲裁答辩书”作为标题,并详细列出答辩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对于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注明其全称、住所以及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同时,被答辩人的相关信息也需清晰列出。

  2.接下来是案由部分,应简要概述针对何人的何种案件进行答辩。在答辩意见部分,针对申请人的仲裁请求,答辩人应逐一进行回应,可以选择承认或反驳这些请求。

  3.反驳时,可以从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

  (1)实体上的反驳主要指出对方在法律行为、事实陈述和证据上的错误,并提出有利于自己的证据和法律依据。

  (2)程序上的反驳则关注申请人不能提起仲裁的理由,如仲裁协议无效或仲裁事项超出范围等。

  4.在尾部部分,需明确送致的仲裁委员会全称,并注明答辩人的姓名或全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以及具体的年、月、日,并加盖公章。

  二、不能仲裁的纠纷

  根据《仲裁法》的规定,有两类纠纷是不能进行仲裁的。

  1.涉及婚姻、收养、监护、扶养、继承等身份关系的纠纷。

  虽然这些纠纷可能涉及财产权益,但由于涉及当事人不能自由处分的身份关系,因此需由法院或政府机关进行判决或决定,不属于仲裁机构的管辖范围。

  2.行政争议也不能进行仲裁。行政争议涉及国家行政机关与其他实体或个人因行政管理引发的纠纷,这类纠纷应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解决。

  3.劳动争议和农业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农业承包合同纠纷,虽然可以仲裁,但它们的仲裁方式和程序与普通民事经济纠纷不同,因此由国家另行规定进行调整。

  你对仲裁答辩状还有哪些疑问?或者你在实际撰写过程中遇到了哪些困难?欢迎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将为你提供更多专业建议。

仲裁答辩状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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