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关于收养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对收养问题有详细的规定,主要涉及到收养的条件、流程以及收养关系的解除等方面。
1.收养的对象包括孤儿、弃婴等,但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满足法律规定的条件,并办理相应的收养手续。
2.法律规定了被收养人、送养人和收养人应当满足的条件,并明确了收养过程中的一些特殊规定,如年龄差规定、夫妻共同自愿原则等。
3.收养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二、收养条件及流程
收养条件包括被收养人、送养人和收养人应当满足的条件。
1.被收养人通常是丧失父母的孤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2.送养人可以是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或者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3.收养人则需要满足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以及年满三十周岁等条件。
4.收养过程中还有一些特殊规定,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某些限制,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需年龄相差四十周岁以上等。
5.收养流程方面,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6.收养关系当事人可以订立收养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
7.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三、收养关系的解除
收养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遵循法律规定的程序。
1.收养关系可以因收养人的原因、送养人的原因或者被收养人的原因而解除。
2.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
3.如果收养关系解除是因为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
4.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
5.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收养关系的解除需要通过法律途径进行,以确保各方权益得到保障。你对收养条件或流程还有疑问吗?在法律快车上,我们提供详细的法律指导和建议,帮助你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