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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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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司法鉴定程序包括受理、实施和签发三阶段。受理阶段需核对身份、审核材料并商议鉴定事宜;实施阶段需通知鉴定人、商定鉴定时间地点并记录过程;签发阶段需制作鉴定文书并送达委托人。

  一、司法鉴定程序流程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程序流程主要包括鉴定的受理、实施和签发三个阶段。

  1.在受理阶段:

  (1)由鉴定人对委托人的身份进行核对,并审核鉴定委托书和鉴定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充分性。

  (2)商议委托鉴定事宜,明确鉴定时限、鉴定事项、鉴定费收取标准等。

  (3)经过初审后,若符合受理条件,将填写《司法鉴定受理审批表》并报鉴定机构负责人审批。

  (4)若决定受理,则收取鉴定费用并办理受理登记手续;若决定补充材料,则告知补充内容;若决定不予受理,则向委托人说明理由并退还鉴定材料。

  2.在实施阶段:

  (1)由承办人通知指定或选定的鉴定人,并移交鉴定材料。

  (2)与鉴定人商定鉴定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并通知委托人有关鉴定事项。

  (3)在鉴定过程中,鉴定人应介绍参与鉴定的鉴定人,确认是否申请回避,听取委托人、当事人意见,进行鉴定相关检验(查),并实时记录并签名。

  (4)鉴定人发表鉴定意见并签名。

  3.在签发阶段:

  (1)由承办人根据司法部《司法鉴定文书规范》制作鉴定文书,并送鉴定人核实、机构负责人签发。

  (2)送鉴定人确认签名或盖章,并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

  (3)按《司法鉴定协议书》约定的方式送达鉴定文书,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签收。立卷并归档也是签发阶段的重要步骤之一。

  二、司法鉴定受理条件

  司法鉴定受理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委托人需要提供有效的身份证明和委托手续,以证明其身份和委托的合法性。

  2.委托事项必须明确、用途和要求合法,且属于本鉴定机构的鉴定范围。

  3.鉴定材料必须真实、完整、充分,符合鉴定要求。如果鉴定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问,鉴定机构可以要求委托人补充或说明情况。

  4.鉴定机构和鉴定人需要具备相应的鉴定资质和资格认证,以确保鉴定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5.如果委托人不符合受理条件或鉴定材料不符合要求,鉴定机构可以拒绝受理或要求委托人补充材料。

  三、司法鉴定实施和签发

  司法鉴定实施和签发是司法鉴定程序流程中的两个重要阶段。

  1.在实施阶段:

  (1)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鉴定,确保鉴定结果的客观、公正和准确。

  (2)鉴定人需要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遵守职业道德和保密义务。

  (3)鉴定机构应当与委托人、当事人等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鉴定过程的透明和合法。

  2.在签发阶段:

  (1)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制作鉴定文书,并经过鉴定人核实、机构负责人签发等程序后送达给相关方。

  (2)鉴定文书应当客观、准确地反映鉴定结果和鉴定人的意见,并加盖机构鉴定专用章。

  (3)鉴定机构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退还应退的鉴定材料,并由委托人签收。

  (4)鉴定机构应当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立卷和归档工作。

  了解司法鉴定程序后,你是否对法律流程有更深入的认识?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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