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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的区别是什么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5 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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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有何不同?本文深入探讨了权利归属、创作或发明性质的区别,并详细阐述了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人及范围。想要了解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的差异及相关法律规定。

  一、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的区别是什么

  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的主要区别在于权利归属和创作或发明的性质。

  1.在职务作品中,创作作品的员工享有著作权,但单位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2.在职务发明创造中,权利人是公司,即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属于发明人所在的单位。

  这种区别源于作品和发明创造本身的性质不同,以及它们在知识产权法中的不同规定。

  二、职务发明创造权利人

  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人是发明人所在的单位。根据《专利法》第六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

  1.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2.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

  这意味着,即使发明人不再在该单位工作,该单位仍然享有该发明的相关专利权。因此,职务发明创造的权利人通常是发明人所在的单位。

职务作品与职务发明创造的区别是什么

  三、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

  职务发明创造的范围主要包括两个方面。

  1.根据《专利法》第六条的规定:

  职务发明创造包括在本职工作中做出的发明创造,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做出的发明创造等,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

  2.职务发明创造还包括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但这种情况下,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职务发明创造与职务作品在知识产权法中有何不同?如果你对两者还有其他疑问,或需要了解更多法律规定,不妨在法律快车上发起咨询,我们会为你提供专业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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