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寻衅滋事罪诉讼时效是几年
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时效根据不同情况而定。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时效有以下几种情况:
1.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后不再追诉。这通常适用于破坏社会秩序的寻衅滋事行为,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的情况。
2.如果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后不再追诉。这通常适用于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情况。
二、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
根据《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这些规定是追诉时效的基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犯罪,包括寻衅滋事罪。
三、特殊情况下的追诉
在特殊情况下,寻衅滋事罪的追诉时效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来说,有以下两种情况:
1.不受追诉时效限制的情况: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这意味着,一旦案件被立案侦查或受理,无论经过多长时间,都可以进行追诉。
2.追诉时效的中断: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后罪成立之日起计算。
这意味着,如果在追诉期限内又犯下新的罪行,前罪的追诉时效将会中断,并从新罪的成立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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