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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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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2 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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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详细介绍了法庭辩论的具体过程和步骤,包括辩论的实质、进行步骤以及辩论后的陈述权利。通过了解这些内容,读者可以更好地理解法庭审判中的辩论环节,为可能面临的法律诉讼做好准备。

  一、法庭辩论具体是怎样的

  1.法庭辩论是诉讼活动中的一项重要环节,它特指控辩双方在法庭上针对起诉书中陈述的相关事实、法律条例等进行的辩论活动。

  2.在这一环节中,各方通过提出证据、发表意见、相互辩论,以期说服法庭接受自己的立场和观点。

  二、法庭辩论的进行步骤

  法庭辩论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进行的,它是合议庭听取各方面意见、核实证据、查明案情,从而作出正确判决的重要诉讼过程。在这个过程中,调查和辩论是紧密相连、不可分割的。

  1.在法庭调查阶段,公诉人宣读完起诉书后,被告人、被害人可以就指控的犯罪进行陈述,公诉人、被害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可以向被告人发问。

  2.当证人提供证言、鉴定人提供鉴定结论后,各方可以对证人、鉴定人提出问题,对证言笔录、鉴定结论、勘验笔录和其他作为证据的文书发表意见。

  3.对在法庭上出示的物证,当事人要进行辨认,并发表辨认意见。这些环节都有可能展开辩论。

  4.辩论的实质是围绕犯罪事实的认定、被告人的行为性质、刑事责任的有无及大小等问题,对证据和案件情况发表意见。

  5.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都有权要求发表辩论意见,但需提出申请,并得到审判长的同意。在庭审中,双方展开辩论的机会是均等的。

  三、辩论后的陈述权利

  在法庭辩论结束前,审判长会征求各方是否还有新意见。

  1.当各方表示没有新的意见后,审判长宣布辩论终结。此时,被告人享有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即最后陈述的权利。审判长应当告知被告人享有此项权利,并保证被告人充分行使这一权利。

  2.如果被告人在最后陈述中提出了新的事实、证据,或者新的辩解理由,合议庭认为可能影响正确裁判的,会相应地恢复法庭调查或辩论。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则可以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当庭调解。

  法庭辩论是法律诉讼中不可或缺的一环,你是否对其中某个环节还有疑问?或者想进一步了解法庭审判的相关知识?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竭诚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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