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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法律快车官方整理
2024-05-24 0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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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想要了解如何撰写民事诉讼代理词?本文为你提供详细指南,包括标题、称呼、前言、正文和结束语等结构要素,帮助你轻松掌握撰写技巧。

  一、民事诉讼代理词怎么写

  民事诉讼代理词是诉讼代理人在民事诉讼中,依据事实和法律,在法庭辩论阶段发表的,旨在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法律文书。代理词并无固定格式,但通常包含以下几个部分:

  1.首部:代理词应有一个明确的标题,反映案件性质。开头部分习惯性地称呼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并可以加上尊称“尊敬的”字样。

  2.序言:序言即开场白,应简洁明了。内容包括说明代理人出庭的合法性、接受委托和指派情况、以及代理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3.正文:正文是代理词的核心,应根据案情、被代理人的诉讼地位、目的和请求,以及与被对方当事人的关系来确定内容。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依据事实和法律,陈述并论证被代理人的主张和请求,同时揭示和驳斥对方的错误观点。

  4.结束语:本部分是归纳全文的结论性见解和具体主张,为被代理人提出明确的诉讼请求。要求简洁明了,给听众留下深刻印象。

  5.代理人署名和日期:代理人具名和注明日期。

  民事诉讼代理词撰写完毕,如果你还有其他法律问题,欢迎随时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的法律小助手会为你提供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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