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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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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5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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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本文深入解读了国家行政机关的构成,包括中央和地方各级行政机关及其职能。同时,阐述了行政机关执行职能的方式和行政复议申请期限的相关规定。

  一、属于国家行政机关有哪些

  国家行政机关分为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

  1.中央行政机关主要包括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如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以及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

  2.地方行政机关则涵盖:

  (1)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

  (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

  (4)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此外,公安局的地位较为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兼具司法机关的职能,具体取决于其行使的职能。

  二、行政机关执行职能

  1.行政执行,或称行政实施,是指具有行政权的行政机关和社会组织,为了贯彻、落实决策机关发出的决策指令,所进行的一系列以实现决策目标的活动和过程。

  2.它是国家行政机关最基本的职能,集中体现了行政权。在行政执行过程中,行政机关需依法行使职权,确保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效率性。

  3.例如,《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条规定,对于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等行为:

  (1)如果构成犯罪,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如果尚不够刑事处罚,则由公安机关依照该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这体现了行政机关在执行职能时,必须依法进行,确保社会秩序的稳定和人民的合法权益。

  三、行政复议申请期限

  1.行政复议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依法向行政机关提出申请,请求重新审查该行政行为的一种法律救济途径。

  2.在行政复议中,存在申请复议期限和受理期限。一般来说,自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3.如果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可以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4.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必须在五日内进行审查。

  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和第十七条所规定的。通过这一规定,确保了行政复议的及时性和有效性,保障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你对国家行政机关的职能和行政复议流程还有疑问吗?欢迎在法律快车上提问,我们将为你提供详细的解答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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