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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在哪个部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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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8 1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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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在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办理。需准备相关证明材料,并提交补发申请。补发证明会加盖补发专用章,不影响使用。出生证明具多重作用,需妥善保管。

  一、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在哪个部门办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应由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处理。

  1.根据相关规定,当《出生医学证明》因遗失、被盗等原因丧失原始凭证时,取得原签发单位有关出生医学记录证明材料后,可向所在地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补发。

  2.县(区)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在接到申请后,经核实情况属实,将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并加盖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

  二、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方法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过程并不复杂。

  1.应找到出生证明的原签发单位,要求他们出具出生证明的原始记录材料。

  2.得到这些原始材料后,便可向所在地或居住地的卫生主管行政部门提交补发申请。

  3.主管部门在核实无误后,将对丢失的出生证明进行补发。

  4.需要注意的是,补发的出生证明上会加盖补发专用章,这与原有的出生证明在形式上有所不同,但不影响其正常使用。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在哪个部门办

  三、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材料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时,需准备一系列相关证明材料。

  1.对于在户口办理之前丢失出生证明的情况,会补发出生证明的正副页;而在户口办理之后丢失的情况,则仅补发正页。

  2.在办理过程中,儿童的父母或直接监护人需出具一份证明亲属身份关系的“亲子关系证明”。

  3.还需提供儿童父母或直接监护人的身份证,以及居住地或所在地的居委会(城市)或村委会(农村)开具的证明信。这些材料将作为补办出生医学证明的重要依据。

  4.需要注意的是,国家对补办出生证明的对象有明确规定,即对于1996年1月1日之后出生的公民,可以补办出生证明。在此之前出生的儿童则无需补办。

  因此,在准备补办材料时,应首先确认自己或孩子的出生时间是否符合补办条件。如需更多信息,请在法律快车发起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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