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货款人不还钱担保人会承担什么责任
当货款人不还钱时,担保人的责任取决于具体的担保方式。
1.如果当事人之间没有特别约定,担保人将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债务人未能履行其债务,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偿,担保人需要承担全部或部分债务的责任,以满足债权人的要求。
2.如果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这被称为一般保证。
(1)在这种情况下,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2)也存在一些例外情况,如债务人下落不明、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丧失履行债务能力,以及保证人书面表示放弃先诉抗辩权的,担保人则不能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
在担保法律制度中,一般保证与连带责任保证是两种主要的担保方式。
1.一般保证的特点在于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这主要体现在担保人的先诉抗辩权上。
2.连带责任保证则更为严格,担保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需要直接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向担保人追偿。
3.当事人在签订保证合同时,应当明确约定担保方式,以避免因约定不明确而导致责任不清的情况。如果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因此,了解并明确这两种担保方式的区别和适用条件,对于维护担保人的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三、一般保证人的权利
一般保证人在担保过程中享有一定的权利,其中最核心的是先诉抗辩权。
1.这一权利允许担保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2.这种抗辩权的存在,既保护了担保人的合法权益,也体现了担保法律制度的公平和正义。
3.一般保证人还享有其他权利,如知情权、监督权等。
(1)知情权意味着担保人有权了解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和债务履行情况,以便更好地评估担保风险。
(2)监督权则允许担保人对债务人的债务履行情况进行监督,以确保债务得到妥善履行。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应当加强对担保法律知识的学习和了解,以便在遇到相关问题时能够作出正确的判断和决策。如有任何法律问题,欢迎随时法律快车咨询,我们随时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