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样的房屋属于危房
危房,是指那些结构遭受严重损害或主要承载结构已处于危险状态的建筑物。这些房屋由于结构稳定性和承载能力的丧失,无法确保居民在其中居住和使用的安全。
1.危房可能表现为墙体开裂、屋顶漏水、梁柱腐朽等严重损坏情况,使得整个房屋或其中部分结构存在倒塌风险。
2.根据《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第二条的定义,危房系指结构已严重损坏或承重构件已属危险构件,随时有可能丧失结构稳定和承载能力,不能保证居住和使用安全的房屋。
二、危房的具体分类
危房可根据其损坏程度和风险程度进行细分类别。通常,危房可以进一步分为整栋危房和局部危房两种类型。
1.整栋危房指的是那些整体结构严重受损,随时可能发生整体倒塌事故的房屋。这类房屋往往存在多处结构问题,需要进行全面的修缮或重建。
2.局部危房则是指房屋中的某个或某些部分结构损坏严重,随时可能出现局部倒塌现象。这类房屋通常只需对损坏部分进行针对性的修缮即可。
三、无效房屋买卖合同情形
在房屋买卖过程中,若存在某些特定情形,房屋买卖合同可能被视为无效。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导致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如果合同的一方或双方当事人不具备签订合同的民事行为能力,例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患者等,则该合同无效。因为这些人无法理解和承担合同所带来的权利和义务。
2.如果出卖人和买受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签订合同,即双方并非出于真实意愿而签订合同,而是为了某种不正当目的,则该合同同样无效。
3.如果合同内容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或违背了公序良俗,则该合同也将被视为无效。例如,合同内容可能涉及违法建筑、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等违法行为。
4.如果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例如买卖双方故意隐瞒房屋的真实情况或故意抬高房价等,则该合同也将被认定为无效。
需要注意的是,无效合同虽然不具有法律效力,但当事人仍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双方应充分了解合同条款和法律规定,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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