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一年后还能要回孩子抚养权吗
在离婚一年后,关于能否要回孩子的抚养权,首先需要明确的是,离婚后确实存在可能重新获得抚养权的情况。
1.离婚后,若父母双方均认为有必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并且能够就此达成一致的协议,那么人民法院会予以准许。
2.如果一方在离婚后认为有必要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并且能够提供合理的理由和证据支持其诉求,也可以向法院提起变更抚养权的诉讼。
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并可能得到法院支持的情况包括: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且该方有抚养能力;
4.其他有正当理由需要变更的情形。
二、如何变更子女抚养权
在变更子女抚养权的过程中,需要考虑到多个方面的因素。
1.双方的基本条件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工作性质、收入状况、居住条件、文化程度等。
2.双方父母的基本条件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在大多数情况下,真正抚养孩子的往往是夫妻一方的父母。
3.孩子的生活环境也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一个稳定、有利于孩子成长的生活环境对于孩子的身心健康至关重要。
4.孩子的意见也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参考因素。在八周岁以上的孩子中,他们的意愿和选择将会得到法院的认真考虑。
三、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
变更抚养权的法律依据主要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根据该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3.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4.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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