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夫妻继承需要子女同意吗
子女的继承权是基于其与亲生父母的血亲关系而存在的,这种血亲关系并不因父母的离婚而改变,因此,夫妻之间的继承权并不需要子女的同意。
1.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2.《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也明确指出,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二、离婚对子女继承权的影响
离婚是父母之间夫妻关系、财产共有关系的解除,但这一行为对子女的继承权并没有实质性的影响。
1.子女对父母的继承权是基于血缘关系而存在的,离婚并不会改变这种血缘关系,因此子女仍然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
2.如果父母在离婚后又再婚,甚至再生育子女,这可能会对子女的继承份额产生实际影响,但并不会改变子女对亲生父母继承权的存在。
三、再婚对子女继承权的影响
1.当父母离婚后选择再婚时,子女的继承权可能会受到一定影响。这主要体现在如果继父或继母没有与子女形成扶养关系,那么他们之间的继承权可能会因为再婚而终止。
2.但值得注意的是,这并不会影响子女对亲生父母的继承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的规定,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因此,只要子女与亲生父母之间的血缘关系不变,他们就有权继承父母的遗产。如需专业解答,请访问法律快车,我们将竭诚为您提供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