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产权人能赶走居住权人吗
在《民法典》的框架下,产权人不能直接赶走居住权人。这是因为居住权人的权利是受到法律保护的。
1.具体来说,居住权人享有对房屋的使用权,但这种使用权必须限定在居住的目的上。
2.居住权人还享有与房屋使用相关的其他权利,如相邻权等。
3.他们还有权为了居住的需要对房屋进行修缮和维护,甚至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这一切都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4.产权人不能仅凭自己的意愿就强行赶走居住权人。
二、产权人设立居住权的合同要点
产权人在设立居住权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这份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几个要点:
1.合同需要明确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找到对应的当事人。
2.合同中需要明确住宅的具体位置,确保双方对涉及的房屋有明确的认知。
3.合同需要详细列明居住的条件和要求,确保居住权人的居住权益得到保障。
4.合同还需要约定居住权的期限,以便在期限结束后能够顺利终止居住权。
5.合同还应当包括解决争议的方法,以便在发生争议时能够有明确的解决途径。
三、产权人设立居住权的成立步骤
产权人设立居住权的成立步骤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
1.当事人需要签订居住权合同。这份合同是设立居住权的基础,也是双方权利义务的约定。但是,仅仅签订合同并不能直接设立居住权。
2.当事人需要持有居住权合同向房地产登记机关申请居住权登记。房地产登记机关在收到申请后,会在房地产登记簿上记录居住权的相关内容。只有完成这一步骤后,居住权才正式设立。
居住权合同能否变更或解除?如有法律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我们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