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包括哪些
在讨论名誉权受到侵害时,我们必须明确其构成要件。
1.必须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1)这里的损害事实,指的是因为违法侵权行为造成他人的财产利益或者人身利益遭受损害的客观事实。
(2)具体到名誉权,这包括名誉损毁、精神或财产上受到损害。精神损害往往是直接受到的损害,而财产损失则可能由精神损害间接引起。
2.行为具有违法性。
(1)名誉权是公民维护其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对于这一权利,任何人都负有法定上的不作为义务。
(2)只有当行为人违反这一义务,以积极的作为方式侵害公民的人格尊严时,其行为才具有违法性。例如,使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的名誉权,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
3.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必须存在因果关系。
(1)这种因果关系并不一定是直接的,因为在名誉侵权行为中,损害主要表现为精神损害,其引起的财产损失往往是间接的。
(2)只要行为人的违法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客观的内在必然联系,就可以认为存在因果关系。
4.行为人必须有过错。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
(1)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损害他人名誉的后果,而希望或者放任这种危害后果发生。
(2)过失则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损害他人名誉,但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
二、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
在侵害名誉权的违法行为中,主要表现为三种形式:暴力侮辱、语言侮辱和文字侮辱。
1.暴力侮辱是指对受害人使用暴力或用暴力相威胁,使他人的名誉受到侵害;
2.语言侮辱则是用侮辱性的言词对被害人进行嘲笑、侮辱,使其当众出丑;
3.文字侮辱则是通过文字、图形等对他人进行侮辱,用以降低他人的人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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