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协议与合同有何区别有何关系
合同与协议在法律实践中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1.从内容上看,合同的特点在于其明确、详细、具体,通常会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并规定有违约责任;而协议则相对较为简单、概括、原则,可能不涉及具体的违约责任。
2.从适用角度来看,协议往往被视为签订合同的基础,而合同则是协议的具体化。
(1)这意味着,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协议的内容足够明确、具体、详细,并涉及到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协议”,也应视为合同。
(2)如果合同的内容较为概括、原则,且不涉及违约责任,即使其名称写的是“合同”,也不能简单地称之为合同,而应当视为协议。
3.在实际操作中,我们不能仅从名称上来区分合同与协议,而应当根据其实质内容来确定。合同与协议之间的关系可以理解为:
(1)协议是双方就某一事项达成初步意向的书面文件;
(2)合同则是在此基础上,经过双方进一步协商,对协议内容进行具体化、明确化的结果。
二、合同订立的规定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也视为书面形式。
2.在合同的内容方面,《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明确规定:
(1)合同一般应包括以下条款: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2)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3.《民法典》还规定了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要约和承诺等。
(1)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内容具体确定、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的条件。
(2)承诺则是受要约人同意要约的意思表示。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但也可以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通过行为作出。
三、合同与协议的合法性要求
无论是合同还是协议,其合法性都是非常重要的。
1.在订立合同或协议时,双方应当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如果合同或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违法行为,将会导致合同或协议无效或被撤销。
2.合同或协议的合法性还要求双方具备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在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协议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或协议,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2)无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或协议则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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