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方提出离婚三个小孩怎么分
在女方提出离婚的情况下,对于三个小孩的抚养权分配,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无论父母离婚与否,子女与父母的关系并不因此消除。
1.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情况下随母方生活。
2.如果存在特殊情形,如母方患有严重疾病不适宜共同居住、不尽抚养义务且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或因其他原因子女确实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则可以考虑由父方抚养。
3.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如果双方均要求随其生活,法院将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
4.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二、女方抚养权优先条件
女方在争取抚养权时,若满足以下优先条件,则可能获得法院的优先考虑:
1.如果女方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这将成为其获得抚养权的优势。
2.如果女方无其他子女,而男方有其他子女,这也将增加女方获得抚养权的可能性。
3.如果子女单独随女方或女方的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他们要求并有能力帮助照顾子女,这同样是一个重要的优先条件。
4.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会考虑他们的意见。
三、女方抚养费负担规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的规定:
1.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
(1)具体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
(2)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2.允许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抚养权问题还有更多细节要注意吗?法律快车法律小助手持续为您解答。如有法律问题,随时向我们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