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犯肖像权什么违法行为
侵犯肖像权,无疑是一种侵权的违法行为,具体是指一种违反《民法典》的违法行为。
1.根据《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第一千零一十九条的明确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均不得以丑化、污损,或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
2.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常见的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经允许将他人的照片用于商业宣传、在社交媒体上恶意丑化他人的照片等。
二、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
1.当肖像权受到侵害时,根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这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2.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因一方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导致对方人格权受损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害人在选择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同时,仍然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
三、不经同意的使用情形
尽管肖像权受到法律的严格保护,但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使用肖像权人的肖像可以不经其同意。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的规定,这些情形主要包括:
1.为个人学习、艺术欣赏、课堂教学或科学研究,在必要范围内使用肖像权人已经公开的肖像。
2.为实施新闻报道,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3.为依法履行职责,国家机关在必要范围内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4.为展示特定公共环境,不可避免地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
5.为维护公共利益或者肖像权人合法权益,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的其他行为。
这些规定在保障肖像权的同时,也为公共利益和个人正当利益留出了一定的空间。
肖像权保护还有哪些细节需要注意?如果你对此有疑问,欢迎在法律快车留言,我们将竭诚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