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盖章后能不能作废
合同在双方盖章后,是否能作废,取决于合同的性质、双方当事人的约定以及法律的规定
1.合同在双方盖章后即成立,但成立并不意味着立即生效。
(1)在特定情况下,合同可能尚未生效,此时双方可以协商作废合同。
(2)这并不意味着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对于导致合同未能生效的过失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2.《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
(1)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2)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这意味着,在大多数情况下,合同盖章后即成立。但合同的生效还需要满足其他条件。
二、合同盖章的生效条件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的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1.这意味着,一般情况下,合同在双方盖章后即成立并生效。但是,也有一些特殊情况,如法律规定合同需要经过审批或登记才能生效,或者当事人约定了合同生效的条件或期限。
2.在这些特殊情况下,即使合同已经盖章成立,也需要在满足相应条件后才能生效。
因此,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应明确约定合同的生效条件,并在合同中注明。
三、合同作废需承担责任
在合同尚未生效的情况下,双方可以协商作废合同。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双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特别是对于导致合同未能生效的过失行为,可能需要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缔约过失责任是指在合同订立过程中,一方因违背其依据的诚实信用原则所产生的义务,而致另一方的信赖利益的损失,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2.这种责任是基于诚实信用原则产生的,在协商作废合同时,双方应明确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并协商确定相应的责任和赔偿方式。
作废合同还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项?别担心,法律快车会陪伴你解答每个法律问题。让我们携手,让法律更懂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