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了怎么办理
当行政复议期限超过后,相关部门有权依法进行驳回。
1.行政复议作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途径,其时效性尤为重要。
2.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当事人对具体行政行为如行政处罚等不满,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提起行政复议,逾期则不再受理。
行政复议的目的在于及时纠正行政主体可能存在的违法或不当行为,确保行政管理的公正与效率。因此,一旦错过行政复议期限,当事人将失去通过行政复议途径寻求救济的机会。
二、提起行政复议流程
提起行政复议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确定复议机关。
(1)对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应当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提交复议申请。申请人应当提交书面复议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被申请人的名称、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3.复议机关受理。复议机关在收到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
(1)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予以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2)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复议申请,复议机关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4.复议机关审理。
(1)复议机关在受理复议申请后,应当对被申请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
(2)复议决定应当载明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复议机关认定的事实和证据、适用的法律依据以及复议结论等内容。
三、复议后法律后果
复议后的法律后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复议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一旦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该决定即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遵守复议决定,并按照复议决定的内容执行。
2.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一般不停止执行。在特定情况下,如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且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等情况下,可以停止执行具体行政行为。
3.申请人的起诉权受到抑制。在行政复议期间,申请人不得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只有在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当事人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能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行政复议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法律途径。在提起行政复议时,当事人应当注意复议期限的规定,并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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