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管执法依据什么法律规定
城管执法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
1.国务院或者经国务院授权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有权决定一个行政机关行使有关行政机关的行政处罚权。
2.城管部门作为一个专门集中执行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处罚的部门,其权力正是源于这些法律法规的授权和其他行政机关的委托。
3.国务院还发布了关于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工作要求,并要求结合本地方实际提出调整行政处罚权的意见,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二、城管强制执行的程序详解
法律快车提醒您,城管强制执行的程序包括多个步骤。
1.需要发现需要强制执行的情形,并制作《行政强制执行审批表》。
2.经过审核并审批后,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告知书》。在此阶段,如果当事人在期限内自觉履行义务或执行的情形消失,可以借出执行或终止执行。
3.对于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城管部门会进行记录和复核,如果事实与证据成立,将给予采纳。
4.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履行《行政强制执行告知书》载明义务的,城管部门将制作并送达《行政强制执行书》,直接执行或者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5.执行完毕后,会制作《行政强制现场笔录》,并由当事人或见证人、代履行人签名。
6.城管部门会制作结案报告,记录调查、决定和实施情况,并将相关文书、材料以及结案报告立卷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