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济案件到了检察院还需要多久有结果
当经济案件到达检察院阶段时,通常情况下,检察院会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
1.这一时间并非绝对,因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延长十五日来作出决定。
2.如果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检察院则应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于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因此,经济案件到了检察院后,具体出结果的时间取决于案件的复杂性和其他相关因素。
二、检察院阶段家属能否看卷?
法律快车提醒您,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家属作为非辩护人身份,是没有权利查看案卷的。
1.因为《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只有辩护律师自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才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如经检察院或法院的许可,也可以享有这一权利。
2.禁止家属等非辩护人查看案卷是为了保障刑事程序的正常进行,避免家属可能因查阅案卷而采取不当行动,如作伪证或打击报复证人等。
3.即使辩护律师复制了案卷材料,原则上也不允许向家属透露或复制,因为辩护律师需要遵守保密义务。
三、检察院批捕的相关规定是?
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对于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的情况,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策。
1.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检察院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立即执行,并及时通知检察院执行情况。对于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检察院会说明理由,并通知公安机关。
2.如果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也会同时通知公安机关。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但公安机关认为仍需对犯罪嫌疑人进行逮捕的,可向检察院提出逮捕申请,由检察院作出决定。
3.如果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且已经提起公诉的案件,人民法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检察院补充侦查,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且次数不得超过二次。
4.公安机关逮捕后,羁押侦查的时间一般为二个月,案情复杂的可以延长一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