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居民第一次交医保怎么交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是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的一项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对于首次参保的城乡居民,需要了解如何办理医保缴费手续。
1.符合参保条件的人员需要按年缴费,通常每年的9月至12月为缴费期。缴费成功后,即可在次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享受医疗保险保障。
2.对于年内新出生的婴儿,家长可在6月25日前为其办理参保缴费,缴费成功后,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成功次月1日至当年12月31日。
二、提供所需材料
在办理医保缴费时,需要准备一些必要的材料。
1.对于以家庭为单位参保的人员,需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及户口簿,并留存户口簿复印件和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一张。
2.根据不同情况,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1)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参保需提供《最低生活保障人员待遇领取证》原件和复印件;
(2)残疾人参保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原件和复印件;
(3)低收入老人参保需提供低收入证明;
(4)特教学生需提供学校证明。
三、缴纳方式和待遇
1.在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时,目前主要采取银行代扣的方式,同时辅以现金缴纳。
2.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的缴费工作由区民政部门负责组织,缴费所需资金由各区民政局负担,个人无需缴费。
参保后正常缴费的城乡居民,可享受多项待遇。
1.住院报销待遇,即在住院期间产生的医疗费用可按照一定比例进行报销。
2.门诊慢性病待遇,针对一些需要长期门诊治疗的慢性疾病,患者可在门诊就医时享受医疗费报销。
3.还有门诊统筹待遇,即参保居民在选定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时,可享受医疗费的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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