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骗一千多块钱可以立案吗
一般情况下被骗一千多元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但这并不意味着受害人无法寻求法律帮助。
1.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2)被骗一千多元尚未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因此通常不会被作为刑事案件立案。
2.在此情况下,受害人可以选择向公安机关报案,警方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对诈骗行为人给予治安处罚。
因此,即使被骗金额未达刑事立案标准,受害人仍可通过报案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诈骗案的立案金额标准
诈骗案的立案金额标准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的。如上所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诈骗公私财物价值在不同区间的法律后果。
1.诈骗公私财物价值达到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数额较大”,属于刑事案件的立案标准。
2.该解释还规定了“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分别为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和五十万元以上。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三、诈骗多久后仍可立案
法律快车提醒,关于诈骗多久后仍可立案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的是诈骗罪的追诉时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
1.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2.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3.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诈骗案件中,如果诈骗行为尚未超过相应的追诉时效期限,那么受害人仍然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并立案追诉。如果诈骗行为具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话,那么追诉时效期限应该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