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构成威胁和恐吓
威胁和恐吓,是指行为人以将来作出一定危险行为来威胁被恐吓人或者近亲属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以言语、文字、肢体动作或其他方式表达,意在使被恐吓者产生恐惧、不安或屈从的心理状态。
威胁恐吓的行为不仅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且在特定情况下,还可能构成刑事犯罪。
二、威胁恐吓是否构成犯罪
威胁恐吓是否构成犯罪,需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单纯的恐吓行为一般是不构成犯罪的,但在某些情况下,如恐吓时索要财物或编造、传播恐怖信息等,则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或其他相关犯罪。
2.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的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即可能构成敲诈勒索罪。
三、威胁恐吓的立案及构成条件
关于威胁恐吓的立案条件,如情节恶劣,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此时会予以立案追究。具体而言,以下行为属于威胁恐吓他人,予以治安处罚:
1.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
2.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3.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等。
法律快车提醒您,当威胁恐吓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时,需要满足以下构成条件:
1.行为主体需为一般主体,即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2.在客观方面,行为需表现为恐吓,即以加害生命、身体、自由、名誉、财产等事通知他人,使其产生畏惧;
3.主观方面需表现为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强索他人财物的目的。
4.行为需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方可构成寻衅滋事罪。
在面对威胁恐吓时,保持冷静的头脑至关重要。在确认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可以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以便得到及时的法律保护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