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送达回证是给谁的保留
送达回证是留给司法机关作为送达诉讼文件的证明文件,同时也是收件人(即公民个人、机关、单位等)确认收到诉讼文件的凭证。
1.在送达过程中,若收件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代理人)签收送达回证,则视为诉讼文件已有效送达。
2.若收件人拒绝签收,送达人员会依法在送达回证上注明拒收事由和日期,并采取其他合法方式完成送达,如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等。
这些措施确保了送达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也保障了收件人的知情权和应诉权利。
二、送达回执的作用和使用场景
法律快车提醒,送达回执(在此处与“送达回证”可视为同义,均为送达诉讼文件的证明文件)在司法程序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作用包括:
1.证明送达事实:送达回执是司法机关证明已依法将诉讼文件送达收件人的重要依据,确保了送达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2.计算期间:在诉讼过程中,许多法律行为的时效计算都依赖于送达日期的确定。送达回执上的签收日期即为送达日期,是计算期间的起点。
3.保障收件人权利:通过送达回执,收件人可以明确知晓自己已收到的诉讼文件种类、内容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从而及时行使自己的诉讼权利。
送达回执的使用场景广泛,包括但不限于:
1.一审庭审前向被告、第三人送达起诉书副本等庭前文书;
2.一审裁判后向所有诉讼参与人送达民事裁定书、民事判决书;
3.二审庭审前及裁判后向被上诉人、第三人送达相关诉讼文件等。
三、送达回执的签收和拒收流程
签收流程:
1.直接送达:送达人员将诉讼文件直接送达给收件人或其指定的代收人、代理人。收件人(或其代收人、代理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盖章确认。
2.特殊情形处理:若收件人拒绝签收或无法直接送达,送达人员会依法采取其他送达方式,并在送达回证上注明相关情况。
拒收流程:
1.邀请见证:若收件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送达人员会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见证,并说明情况。
2.记录拒收事由:在送达回证上详细记录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盖章。
3.留置送*:将诉讼文书留在收件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此时,送达回证上的留置日期即为送达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