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标使用许可需要备案吗
商标使用许可确实是要备案的。根据我国《商标法》及《商标法实施条例》的明确规定,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当商标专有权人(许可人)与他人(被许可人)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时,许可人应当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内,将合同副本报送至商标局进行备案。
二、未经备案的商标许可效力?
法律快车提醒您,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其效力并不因此而受影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指出,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
1.只要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形式合法、内容合法,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即具有法律效力。
2.未经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3.如果第三人不知晓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在,且其行为符合善意第三人的标准,那么该第三人可以不受该未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约束。
三、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对抗力?
商标使用许可备案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一旦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在商标局进行了备案,那么该合同便具有了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
1.如果第三人知晓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存在,并故意或过失地侵犯了被许可人的商标使用权,那么被许可人可以依据该已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向第三人主张权利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备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也为许可人和被许可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