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投诉结果不满意可以申请复议吗
对投诉结果不满意,是否可以申请复议,需视情况而定。
若投诉举报回复仅为信访部门的解释或答复,并未对申请人的权利义务造成实质性影响,不符合具体行政行为的特征,则不属于行政复议的范畴,不能提起行政复议。
只有当行政机关作出的决定直接影响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时,申请人才有资格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二、哪些情况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法律快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以下十一种情形下,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1.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如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等;
2.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如限制人身自由、查封、扣押财产等;
3.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等决定不服的;
4.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自然资源所有权或使用权决定不服的;
5.认为行政机关侵犯了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行政机关变更或废止农业承包合同,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7.认为行政机关违法集资、征收财物、摊派费用或违法要求履行其他义务的;
8.符合法定条件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办理相关证书或审批事项的;
9.申请行政机关履行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等法定职责,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的;
10.申请行政机关发放抚恤金、社会保险金等,但行政机关未依法发放的;
11.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