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处罚出来后算结案吗
行政处罚出来后不算结案。
1.只有当事人全面履行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规定的所有处罚内容,并由行政执法人员撰写结案报告,经行政主管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视为案件正式结案。
2.《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也明确列出了行政案件应予结案的几种情形,包括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调解协议达成并已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已执行等,均构成结案的前提。
二、劣迹是否指行政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劣迹并不等同于行政处罚。
1.实际上,劣迹在刑法上通常指的是前科,即曾经被人民法院判处过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已执行完毕的人再次犯罪的情况。
2.而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定义,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采取的惩戒措施,其性质、目的及法律后果均与前科不同。
因此,将劣迹与行政处罚混为一谈是不准确的。
三、行政案件是否会留案底
行政案件本身不会留下通常意义上的“案底”,即刑事犯罪记录。
1.案底特指因犯罪行为而受到的刑事处罚记录。
2.行政处罚虽然不属于刑事处罚,但行政机关在执法过程中会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这些记录可能会成为个人信用评价、职业资格审查等方面的参考因素。
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记录并不等同于刑事案底,其影响范围和程度也相对较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