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注销员工可以得到补偿吗
面对公司注销的情境,员工可以得到补偿。
1.当公司因特定原因决定提前结束经营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公司需向每位在职员工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这一补偿是员工因公司解散而失去工作机会的合理补偿。
2.但也存在例外情况,即如果公司在结束营业后,将员工妥善安置至与其业务相关联的其他公司,并维持了员工的就业史及工龄连续计算,那么原公司可能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金。
二、公司注销何种情况不补偿?
1.公司注销后,不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况主要发生在公司已成功将员工转移至关联公司,且该转移过程中员工的就业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2.如果员工在新公司的工作条件、薪酬待遇等不低于原公司,且工龄得以连续计算,那么原公司通常无需再支付经济补偿。
这是因为,尽管公司主体发生了变化,但员工的就业权益并未因此受到实质性损害。
三、公司注销如何要求补缴社保?
若公司在注销前未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有权要求公司补缴。具体步骤如下:
1.员工需携带相关证件和资料,前往户口所在地区的社会劳动保障局申请补缴社保;
2.在社保局填写并提交社保补缴申请书;
3.待申请通过后,按照规定缴纳社保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你,补缴社保所需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员工需根据当地社保部门的具体要求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