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外执行算不算刑期怎么算
监外执行的时间确实会被计算在刑期以内。
1.当罪犯因具有特殊原因(如严重疾病、怀孕、哺乳婴儿或生活不能自理等),不宜在监狱内执行刑罚时,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进行监外执行。
2.这种执行方式并不改变罪犯所判处的刑罚性质,仅是将执行地点变更为监外。
3.监外执行期间的时间应当被视为刑期的有效部分。
4.当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如罪犯病愈或哺乳期满,且刑期未满,则仍需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若刑期已届满,则应及时释放罪犯。
二、监外执行的条件和法律流程
1.监外执行的条件主要包括:被判处有期徒刑或拘役的罪犯,具有严重疾病需保外就医、怀孕或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生活不能自理且适用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等情形之一。
2.对于无期徒刑罪犯,在特定情况下(如怀孕或哺乳)也可暂予监外执行。
3.法律流程上,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交付执行后,则由监狱或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4.决定或批准机关还需将决定抄送人民检察院,以便其进行监督。
三、监外执行期间有哪些规定
法律快车提醒,在监外执行期间,罪犯必须遵守一系列规定。
1.他们应定期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确保执行机关能够掌握其行踪和动态。
2.罪犯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监外执行的监督管理规定,不得从事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3.对于需要保外就医的罪犯,他们必须到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接受治疗,并接受执行机关的定期检查和评估。
4.如果监外执行的原因消失(如病愈、哺乳期满)或罪犯违反相关规定,执行机关有权决定将其收监执行剩余的刑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