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拘留一般是在哪拘留
行政拘留的执行场所是拘留所。这一决定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作出,并非在看守所实施。行政拘留的期限一般限制在10日以内,对于较重的违法行为,则不超过15日。
根据《拘留所条例》第九条的规定,拘留所应依据拘留决定机关的拘留决定文书及时收拘被拘留人。若需异地收拘,还需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及书面说明,并经异地拘留所主管公安机关批准。
二、行政拘留有哪些特点?
法律快车提醒,行政拘留作为行政处罚的一种形式,具有鲜明的特点:
1.严厉的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仅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裁决,其严厉性体现在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者的惩戒上,期限在1日至15日之间。
2.与刑事、司法拘留及行政扣留的区别:它不同于刑事拘留的刑事强制措施,也非司法拘留中对妨害诉讼程序者的临时剥夺自由,更与行政扣留的临时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相区别。
3.非刑罚性质:行政拘留与拘役这一刑罚形式不同,后者是人民法院对触犯刑法者的处罚。
三、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区别?
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之间存在显著差异:
1.法律性质:刑事拘留是刑事诉讼中的保证性措施,无惩罚性;而行政拘留则是行政法律下的处罚,具有惩罚性。
2.适用对象:刑事拘留针对的是刑事案件中的现行犯或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则针对的是违反行政法律应受惩戒但尚不构成刑事犯罪的人。
3.目的:刑事拘留旨在保证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行政拘留则旨在处罚和教育一般违法行为者。
4.适用机关与期限:刑事拘留由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决定,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最长可达37天(特定情况下)。行政拘留由公安机关执行,期限最长为15天。
综上所述,行政拘留与刑事拘留在性质、对象、目的、适用机关及期限等方面均有明显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