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合同甲方没有盖章算生效吗
面对签合同甲方没有盖章的情况,合同没有生效。
1.根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的规定,合同书形式订立的合同,原则上需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按指印时成立。
2.若合同中仅缺少甲方的盖章,但甲方已履行主要义务且对方接受,则该合同依然成立。至于生效性,若法律、行政法规或当事人间无特别约定需盖章生效,则合同可能已生效。
因此,甲方没有盖章的合同,在特定条件下,仍可能被视为有效。
二、合同成立等同于合同生效吗?
合1.同成立并不等同于合同生效。合同的成立是双方或多方当事人就合同条款达成一致意见的过程,通常表现为签名、盖章或按指印等形式。
2.而合同的生效,则是指合同依法成立后,即具备法律约束力,双方需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3.根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因此,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但并非所有成立的合同都能立即生效,还需考虑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及当事人的特别约定。
三、效力待定合同是否有效合同?
法律快车提醒您,效力待定合同并非有效合同。这类合同虽然已成立,但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状态,需要等待特定条件成就或特定行为发生后才能确定其最终效力。
1.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条及相关规定,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涉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追认后方能生效。
2.在追认前,合同效力悬而未决,既非有效也非无效。因此,效力待定合同与有效合同存在本质区别,其最终效力需根据法定代理人的态度及法律规定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