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著作权被侵犯要提供什么材料
当著作权被侵犯时,为向法院提起诉讼,原告需准备一系列详尽的材料:
1.必须提交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本,以确保每位被告都能收到并了解诉讼内容。
2.主要证据材料也是不可或缺的,这些证据应按被告人数提供副本复印件,用以证明侵权事实,原告与被告的身份证明也是必要材料,用以确认双方身份。
3.若原告选择委托他人代为诉讼,则需提交授权明确的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原件供查验。
4.若委托律师代理诉讼,还需额外提交授权委托书、律师事务所接收委托的证明、函件及律师证复印件。
二、著作权被侵犯如何赔偿
1.关于著作权被侵犯的赔偿标准,首先应遵循“填平原则”,即侵权人应按照权利人因此受到的实际损失或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2.若实际损失或违法所得难以计算,可参照权利使用费来确定赔偿数额。对于故意侵权且情节严重的,赔偿数额可在上述基础上提高至一倍以上五倍以下。
3.若三者均难以确定,人民法院将依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百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数额还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4.在权利人已尽必要举证责任,而相关账簿、资料主要由侵权人掌握的情况下,法院可责令侵权人提供,否则将参考权利人的主张和证据确定赔偿数额。
三、著作权被侵犯的行为有哪些
法律快车提醒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多种多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发表其作品;
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合作作品当作个人作品发表;
3.未参与创作却在他人作品上署名以谋取名利;
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剽窃他人作品;
5.未经许可出租视听作品、计算机软件等的原件或复制件;
6.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
7.其他任何侵犯著作权及其相关权利的行为。这些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侵犯,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