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专利权人和专利申请人有什么区别
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人的主要区别在于其所处的法律状态和权利内容。
1.专利权人,即专利权主体,是依法获得专利权并承担相应义务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这一身份是在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确立的,标志着申请人从潜在的权利享有者转变为实际的专利权拥有者。
2.而专利申请人,则是指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对某项发明创造依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享有申请权的主体。
两者在本质上具有一致性,因为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但当专利申请成功转化为专利权时,其主体称谓也随之发生变化。
二、专利权人包含哪些类型
法律快车提醒您,专利权人作为专利权的主体,其类型多样,主要包括以下三种:
1.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当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完成职务发明创造时,该单位即成为专利申请权及后续专利权的主体。
2.发明人、设计人:对于非职务发明创造,即那些不是执行本单位任务或主要不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其申请专利的权利归属于发明人或设计人个人所有。
3.共同发明人、共同设计人:当一项发明创造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时,即为共同发明创造。此时,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
三、专利权及申请人的称谓变化
在专利申请的整个过程中,随着法律程序的推进和权利状态的变化,相关主体的称谓也会发生相应的变化。
1.具体而言,在提交专利申请时,相关主体被称为专利申请人;而当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并转化为专利权时,该主体则被称为专利权人。
2.这种称谓的变化不仅反映了法律程序的推进和权利状态的转变,也体现了对专利权人作为实际权利享有者的法律认可和保护。
需要注意的是,在某些情况下,如专利权的转让或继承等,专利权人的身份也可能会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