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和抵押权哪个优先
抵押权优先于债权。
1.抵押权作为一种物权,其特性决定了其相较于普通债权具有优先受偿的地位。
2.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的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发生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抵押财产优先受偿。
二、抵押权优先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抵押权优先的法律依据主要来源于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
1.《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明确规定了抵押权的设立及其优先受偿权。
2.该条款指出,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第三人可将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并在债务不履行时,债权人享有就该抵押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三、破产时抵押债权如何优先受偿
在破产程序中,抵押债权同样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
1.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首先需清偿的是职工的相关费用和税款,之后才是普通破产债权。
2.对于享有抵押权的债权人而言,他们有权在破产财产中对其所担保的特定财产进行优先受偿。这种优先权被称为别除权,它确保了抵押权人在破产程序中能够先于其他债权人获得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