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复议申请多少天
1.行政复议申请人应自知道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
2.这一规定明确了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间窗口,确保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有充分的时间来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权益。
3.若因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耽误了法定申请期限,申请期限将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这体现了法律对申请人实际情况的考虑与关怀。
二、行政复议的详细流程是什么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复议的详细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复议申请。申请人应在自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这是启动行政复议程序的第一步。
2.复议受理。复议机关将对复议申请进行形式审查,并在5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
(1)对于不符合行政复议法规定的申请,将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2)对于符合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将告知申请人向有关复议机关提出。
(3)对于符合规定且属于本机关受理的申请,自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即为受理。
3.复议决定。复议机关应在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时可适当延长但不超过30日。
复议决定将以行政复议决定书的形式作出,并送达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
4.执行、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应自收到行政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履行复议决定。
(1)若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若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出决定,申请人亦可在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