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公司已经理赔了算结案吗
保险公司完成理赔并不直接等同于案件完全结案。
1.在交通事故等理赔过程中,保险公司的赔付通常标志着其根据保险合同约定,对被保险人或受害人的损失进行了经济上的补偿。
2.这并不意味着事故所涉及的所有法律责任和法律程序都已经结束。特别是当事故双方对赔偿金额、责任划分等存在争议时,可能需要进一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因此,保险公司理赔后,是否结案还需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二、保险公司结案后还能再要求赔偿吗
1.通常情况下,保险公司结案后,如果双方对赔偿事宜已达成一致并履行完毕,那么再要求赔偿会比较困难。
2.特别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来说,根据相关规定,赔款金额经保险人与被保险人协商确定后,对被保险人追加的索赔请求,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这意味着,在保险公司结案后,除非有新的、合法的理由或证据支持追加赔偿的请求,否则很难再获得保险公司的赔偿。
三、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哪些费用
法律快车提醒,根据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包括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等多个方面。
1.这些费用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
2.对于因伤致残的受害人,还需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3.而对于受害人死亡的,除了上述费用外,还需赔偿丧葬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