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下监护权可以更改
在探讨监护权变更的问题时,我们首先要明确的是,监护权的变更并非随意进行,而是基于特定情形的发生。
1.当监护人不履行其应尽的职责,或其行为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时,监护权便有可能发生变更。
2.夫妻离婚后,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存在家庭暴力、虐待等行为,且这些行为对子女明显不利,法院也可能裁定变更监护权。
3.若监护人将监护职责部分或全部委托给他人,或者夫妻一方过世后,另一方将子女送给他人合法收养,这些情况下,监护权同样有可能发生变更。
法律依据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明确规定了监护人资格撤销的情形,包括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等。
二、如何变更小孩的监护人
1.要变更小孩的监护人,首先需要确认现任监护人存在被撤销监护权的情形,如侵害被监护人权益、无监护能力等。
2.法定监护人范围内的人员可以提起诉讼请求,要求法院进行监护人变更的裁决。
3.在这一过程中,法院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包括变更后的监护人是否更有利于被监护人的身心成长等,最终做出是否变更监护人的判决。
根据《民法典》第27条的规定,若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监护权的顺序将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等具有监护能力的人依次担任。
三、怎样确定和安排监护权
法律快车提醒您,确定和安排监护权时,应首先遵循法律的规定。
1.对于未成年人而言,若其父母已经死亡或没有监护能力,则应由具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若无法找到符合条件的监护人,或监护人暂时无法履行监护职责时,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将承担起临时监护的职责,为被监护人提供必要的生活照料。
3.在确定监护权时,还应充分考虑被监护人的最佳利益原则。这意味着,在选择监护人时,应优先考虑那些能够更好地保护被监护人身心健康、促进其全面发展的人选。
4.也应尊重被监护人的意愿和感受,尤其是在其具备一定判断能力的情况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