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土地所有权归属于谁管
农村土地所有权一般归属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国家所有。
1.具体而言,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均属于农民集体所有。这包括宅基地、自留地和自留山等,它们同样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2.而城市市区的土地则属于国家所有,这里的所有权并非指个人所有,而是指集体或国家作为权利主体,承包权并不能继承。这一归属关系是由我国实行的土地社会主义公有制所决定的。
二、农村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
法律快车提醒您,农村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多样,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途径:
1.外商投资企业可以通过有偿划拨的方式获取土地使用权,这需要向所在地的市、县国土部门提出申请,并经过审批后签订土地使用合同,最终办理登记手续取得土地使用权。
2.中方合作者也可以将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的一部分,与外商组成合营企业,但这种情况下需要补办土地出让手续并补交出让金。
3.国家还可以直接出让、转让或出租国有土地使用权,为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提供多种选择。
三、农村土地使用权的规定
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有一系列明确的规定。
1.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
2.土地使用者转让土地使用权时,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如已支付全部地价款、持有土地使用证等。此外,土地使用权还可以进行抵押,但抵押时必须办理相关登记手续。
这些规定旨在依法保护土地使用者的合法利益,避免不必要的损失。同时,也强调了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抵押必须遵循一定的程序和条件,以确保土地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