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失信被执行人有哪些情况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具体包括以下几种:
1.存在以伪造证据、暴力、威胁等方法妨碍、抗拒执行的行为。
2.以虚假诉讼、虚假仲裁或以隐匿、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
3.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或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4.还包括违反限制高消费令以及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等行为。
简而言之,任何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导致个体或组织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二、失信被执行人行为有何限制
法律快车提醒您,失信被执行人的行为将受到严格的限制。
1.其失信信息将被广泛公布,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多种渠道,以及向政府、金融机构等相关部门通报,从而实施信用惩戒。
2.失信被执行人在日常生活中将受到诸多限制,如限制乘坐高消费交通工具、限制在高档场所进行高消费、限制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限制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这些限制措施旨在通过经济手段和社会舆论的压力,促使失信被执行人履行其法律义务。
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内容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内容详尽且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被执行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基本信息。
2.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和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3.被执行人失信行为的具体情形。
4.执行依据的制作单位和文号、执行案号、立案时间、执行法院等案件信息。
5.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记载和公布的其他事项,但需注意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
这些信息的公布和整合,有助于社会各界对失信被执行人进行全面了解和监督,共同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