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盗窃不起诉后会行政处罚吗
盗窃案件在经过检察机关审查后,若决定不起诉,即意味着该案件未达到刑事起诉的标准,在此情境下,公安机关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对违法行为人实施行政处罚。
1.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盗窃行为一般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2.若情节较重,处罚则升级为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可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3.同时,对于违法所得,公安机关应予以追缴,无法追缴的则责令退赔。
二、盗窃罪哪些情况从重处罚?
法律快车提醒您,盗窃罪在特定情形下将面临从重处罚。这些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后再次实施盗窃的;
2.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又重犯的;
3.组织、控制未成年人实施盗窃的;
4.在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等突发事件期间,趁火打劫实施盗窃的;
5.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财物的;
6.在医院盗窃病人或其亲友财物的;
7.盗窃救灾、抢险、防汛等特定款物的;
8.因盗窃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
三、如何认定盗窃罪的数额?
盗窃罪的数额认定是量刑的关键环节,其认定方法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对于有有效价格证明的被盗财物,直接根据价格证明认定盗窃数额;
2.若无有效价格证明或价格证明不合理,则需委托估价机构进行估价。
3.对于盗窃外币的,需按照盗窃时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机构公布的人民币对该货币的中间价折合成人民币计算。
4.对于盗窃电力、燃气等无形财物且数量可查的,直接按数量计算;
5.数量无法查实的,则通过比对盗窃前后的月均用量进行推算。
6.对于盗用通信线路、电信码号等行为,其盗窃数额的认定依据合法用户的支付费用或月缴费额进行推算。
7.若盗窃行为给失主造成的损失大于盗窃数额的,损失数额可作为量刑情节予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