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条竞合和法条竞合犯区别
1.法条竞合,是指同一犯罪行为因法条的错综规定,导致数个法条对该行为均得适用,且数个法条之间存在着全部或者部分包容关系的情形。
2.而法条竞合犯,则是指行为人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触犯数个具有包容关系的具体犯罪条文,依法只适用其中一个法条定罪量刑的情况。
简言之,法条竞合是法律条文的竞合状态,而法条竞合犯则是这种竞合状态在现实中的具体体现,即犯罪人实际触犯了这种竞合的法律条文。
二、法条竞合犯与想象竞合犯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您,法条竞合犯与想象竞合犯区别包括:
1.从犯罪行为触犯的罪的数量来看,法条竞合犯仅实现一个犯罪构成,而想象竞合犯则实现了多个具有刑法意义的犯罪构成。
2.在犯罪构成的客体上,法条竞合犯的多个犯罪构成所保护的客体具有重合性,而想象竞合犯的多个犯罪构成则各自针对不同的法益,其客体不具有重合性。
3.从罪数本质上讲,法条竞合犯因保护的是同一客体,故属于一罪类型。而想象竞合犯因各犯罪构成保护的是不同客体,故应全面评价,各犯罪构成均应适用。
三、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不同点
进一步细化,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在法律性质、产生原因、罪过数量、犯罪客体与对象数量、法条关系及法律后果上均存显著差异。
1.法律性质上,前者是犯罪行为的竞合,后者是法律条文的竞合。
2.产生原因上,前者依赖于具体的犯罪行为,后者则源于法条间的固有关系。
3.罪过数量上,前者具有多个罪过,后者则单一。
4.犯罪客体与对象上,前者涉及多个,后者则统一。
5.法条关系上,前者无重合或交叉,后者则存在。
6.法律后果上,前者需援引多个法条,后者则择一适用。
这些不同点共同构成了想象竞合与法条竞合之间的清晰界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