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室盗窃的是怎么界定
1.入室盗窃,顾名思义,指的是行为人未经允许,擅自进入他人住宅并实施偷盗行为。关于入室盗窃的界定,关键在于行为人的主观故意与客观行为相结合。
具体而言,行为人需具备非法占有的目的,并实施了进入他人住宅实施盗窃的行为。在量刑标准上,入室盗窃的数额是衡量罪刑轻重的重要依据。
2.《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明确规定,入户盗窃即构成犯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的界定则依据个人盗窃公私财物的价值,分为“数额较大”、“数额巨大”和“数额特别巨大”三个档次。
二、盗窃罪的客观判断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盗窃罪的客观判断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行为人必须具有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这里的“窃取”是指行为人违反被害人的意志,将他人占有的财物转移为自己或第三者占有。
窃取行为并不要求必须秘密进行,只要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客观上实施了窃取行为即可。
2.窃取行为必须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建立新的支配关系。如果仅是单纯地排除他人对财物的支配而未建立新的支配关系,则不构成盗窃。
3.窃取手段和方法没有限制,但不得包含暴力成分。
4.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是盗窃罪成立的必要条件。
其中,“数额较大”是一个相对概念,需根据各地经济水平等因素综合判断;“多次盗窃”则指在一定时间内多次实施盗窃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