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怎样才算过了追诉期
过了追诉期指犯罪行为自发生之日起,经过法律规定的特定期限后,司法机关便不再对犯罪人进行追诉。要确定是否已过追诉期,首先需要明确追诉期限的计算起点:
1.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
2.对于存在连续或继续状态的犯罪行为,如非法拘禁罪,其追诉时效应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3.若在追诉期限内再次犯罪,前罪的追诉期限将从后罪之日起计算。
法律快车提醒,有三种情况会导致追诉时效的延长:
1.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侦查或受理案件后逃避侦查或审判;
2.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但司法机关应立案而未立案;
3.超过二十年但认为必须追诉的,需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只有当这些情况均未发生时,且自犯罪之日起计算的时间超过了法定追诉期限,才能认为已过追诉期。
二、追诉期过后的赃款处理
即便犯罪已过追诉期,其违法所得的赃款仍应依法进行追缴。这是因为,根据法律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均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这一原则不受追诉时效的限制。
1.在追缴过程中,没收的财物和罚金将一律上缴国库,严禁任何形式的挪用和自行处理。
2.这一规定旨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确保犯罪所得不会成为犯罪分子的非法收益。
因此,即使犯罪已过追诉期,相关部门仍应依法对赃款进行追缴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