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案件有无调取证据权
1.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是有权调取证据的,这是为了保障诉讼的公正与效率。
2.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在诉讼过程中不得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这是为了防止被告利用职权影响证据的公正性。
因此,在行政案件中,被告并不具备自行调取证据的权利。
二、行政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规定
行政诉讼中,法院调取证据的情形是有限制的:
1.原告或者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供了证据线索,但无法自行收集而申请法院调取的;
2.当事人应当提供而无法提供原件或者原物的。
法律快车提醒,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行政诉讼的公正性。
三、行政诉讼中被告能否调取证据
被告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是无权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的。
1.行政诉讼的特殊性,需要平衡原告、第三人与行政机关之间的诉讼能力,防止行政机关利用其职权优势影响诉讼的公正性。
2.在特定情况下,如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或者原告、第三人在诉讼过程中提出了新的反驳理由或证据,法院可能会允许被告补充相关证据,但这并非被告自行调取证据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