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法赔偿和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行政法中的赔偿与补偿,两者虽同为对受损权益的补救措施,但存在显著区别:
1.原因不同。行政赔偿针对的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所造成的损害,而行政补偿则针对的是合法行为中可能带来的非过错性损失。
2.范围与程度不同。行政赔偿的范围相对狭窄,且其补救程度可能不如行政补偿充分。
3.程序不同。行政补偿可能发生在损害发生之前或之后,通过协商解决;而行政赔偿则只能发生在侵权行为之后,同样可通过协商处理,但涉及诉讼时,两者适用的程序有所不同。
4.性质与依据亦不同。行政赔偿属于行政法律责任,依据《行政诉讼法》和《国家赔偿法》;而行政补偿则更多被视为具体行政行为,其依据多为单行的部门法律法规。
二、行政赔偿的范围和依据
法律快车提醒您,行政赔偿的范围严格遵循《国家赔偿法》的规定。
1.具体而言,当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若存在侵犯人身权或财产权的违法行为,受害人即有权获得赔偿。
2.违法拘留、非法拘禁、殴打虐待导致身体伤害或死亡、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伤害或死亡、违法实施行政处罚或强制措施等行为,均属于行政赔偿的范畴。
3.也需注意,若损害系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自身行为导致,或与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所致,则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三、行政补偿的合法性与程序
1.行政补偿的合法性主要基于行政机关在合法行使职权过程中,因公共利益需要或其他合法原因,给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造成的特别损失而给予的适当补偿。
2.其程序相对灵活,可能发生在损害发生之前,通过协商达成预补偿协议;也可能在损害发生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3.在协商过程中,如双方无法达成一致,受害人可通过行政诉讼等法律途径寻求救济。行
4.政补偿的合法性与程序性保障,旨在确保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合法权益受到影响时,能够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