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赠与的钱可以起诉要回吗
面对赠与的钱款是否可以起诉要回的问题,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赠与行为一旦完成,即钱款已经转移给受赠人,通常情况下法院是不支持赠与人要回钱款的。
1.这是因为赠与行为在法律上被视为一种无偿的、单方面的行为,赠与人一旦将财产权利转移给受赠人,便失去了对该财产的控制权。
2.在特定情况下,赠与人仍有可能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赠与的钱款,但这通常需要满足特定的法律条件。
3.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4.这意味着,在钱款尚未转移给受赠人之前,赠与人有权撤销赠与行为,从而避免钱款的转移。但一旦钱款已经转移,赠与人想要回钱款便变得困难重重。
5.如果赠与行为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者受赠人严重侵害了赠与人的合法权益,赠与人也可以依据相关法律规定提起诉讼,要求撤销赠与行为并要回赠与的钱款。
二、赠与合同不履行如何处理?
对于赠与合同不履行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赠与合同的性质。
1.赠与合同是一种特殊的合同类型,其特殊性在于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行为。但这并不意味着赠与合同可以不履行。在特定情况下,赠与合同不履行将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
2.如果只是一般赠与合同,赠与人可以随意撤销赠与行为,即不再履行给付义务,且不承担法律责任。这是因为赠与行为本身具有无偿性和单方面的特点。
3.如果赠与合同具有救灾、扶贫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或者已经过公证等程序确认其效力,那么赠与人便不能随意撤销赠与行为,而应当积极履行给付义务。
4.在赠与人不履行赠与合同时,受赠人有权要求赠与人给付财产。如果赠与人拖延或明确表示不履行赠与义务,受赠人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处理。
三、赠与人何时可撤销赠与?
法律快车提醒您,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但这一权利并非绝对无限制。具体来说,赠与人撤销赠与的权利受到以下方面的限制:
1.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任意撤销权的规定。
2.赠与人的撤销权必须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行使。一旦财产权利已经转移给受赠人,赠与人便失去了撤销赠与的权利。
3.赠与人行使撤销权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公平原则。如果赠与人滥用撤销权损害受赠人的合法权益或者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和道德风尚的,其撤销行为将被视为无效。
除了上述法定撤销权外,赠与人还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行使法定撤销权来撤销赠与行为。例如:
1.当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其近亲属的合法权益时;
2.或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时;
3.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时等情况下赠与人都有权撤销赠与行为。但需要注意的是这些法定撤销权的行使都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