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方式的种类有哪些
招标方式根据《招标投标法》第10条的规定,明确区分为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形式。
1.公开招标,顾名思义,是招标人通过广泛发布招标公告,邀请不特定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参与投标,确保信息的公开透明与竞争的充分性。
2.邀请招标,则是招标人基于市场调查,选择特定的几家法人或组织(不少于三家),通过发送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与投标,这种方式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了竞争范围,但能够针对特定对象进行精准邀请。
二、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的区别
法律快车提醒,公开招标与邀请招标在多个方面存在显著差异。
1.在信息发布上,公开招标通过报刊、电子网络等媒介广泛发布招标公告,面向全社会邀请投标;而邀请招标则是向特定的几家单位发送投标邀请书,范围相对有限。
2.在竞争程度上,公开招标能够吸引更多潜在投标人的参与,竞争更为激烈;邀请招标虽然也能保证一定的竞争,但相较于公开招标,其竞争范围较为局限。
3.在适用条件上,公开招标是招标活动的主要方式,除非特定情况下经批准可采用邀请招标,如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受自然环境限制等。